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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代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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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

2020-07-15  |  所属分类: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代办  |  关键词:

一、办理对象

省内的食品(保健食品、婴幼儿配方乳粉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)生产单位(含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)。

二、办理条件

(1)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

(2)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、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,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。

(3)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
(4)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
(5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 

四、申请所需材料

1.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(系统填报后导出、盖章、材料清晰完整、彩色扫描)

2.营业执照(含委托方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主体登记证明文件;材料清晰完整,原件彩色扫描)

3.食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文件(材料清晰完整、原件彩色扫描)

4.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等技术材料(材料清晰完整、盖章)

5.产品标签、说明书样稿(材料清晰完整、盖章)

6.生产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(材料清晰完整、盖章)

7.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(标明生产操作间、主要设备布局以及人流物流、净化空气流向;材料清晰完整)

8.生产设施设备清单(材料清晰完整、盖章)

9.食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(材料清晰完整、盖章)

10.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(材料清晰完整、盖章)

11.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的,提交委托生产协议(材料清晰完整、盖章、原件彩色扫描)

12.其它有助于许可审查的资料(根据细则要求,应当提交具有合法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空气洁净度检测报告;一年内产品全项目检验报告;申请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,申请人还需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批、核准或备案文件等;材料清晰完整,原件彩色扫描)

五、办理依据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  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 

3.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 

4.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 

5.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》

6.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》 

7.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》 

8.《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》(GB17405)

9.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2013版)》  

10.《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(2009年修订)》 

11.关于修改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有关条款的决定(2013年第21号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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