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7-82327366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158 1783 7773

GAP认证咨询

GAP认证咨询

当前位置:首页 > 环保认证 > GAP认证咨询

GAP认证 (良好农业规范)认证程序

2019-12-01  |  所属分类:GAP认证咨询  |  关键词:

ChinaGAP认证程序

  ChinaGAP认证程序一般包括认证申请和受理、检查准备与实施、合格评定和认证的批准、监督与管理这些主要流程。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后,应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获得认证机构授予的认证申请注册号码;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核所适用的控制点的符合性,并完成检查报告;认证机构在完成对检查报告、文件化的纠正措施或跟踪评价结果评审后作出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。

  GAP产品认证程序

  1 目的

  为保证科学、公正地进行评价,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,制定本程序。

  2 适用范围

  本程序适用于GAP认证的批准和保持。

  3 职责

  3.1中心领导作出认证批准的决定。

  3.2产品处负责申请文件的评定。

  3.3产品处负责检查文件和涉及证书暂停、撤销、恢复的监督审查文件等的评定。

  4 条件

  4.1 批准认证的条件

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批准颁发认证证书。

  (一)申请人具有自然人或法人地位,并在认证过程中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;

  (二)产品经检测符合相应认证标准;

  (三)经检查现场符合规定的要求;

  (四)文件齐全;

  (五)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。

  4.2 保持认证的条件

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继续持有认证证书。

  (一)认证有效期之内,获证产品通过需要时进行的产品抽样检测(农场、仓库、市场),证明符合相应的标准;

  (二)认证更改时,按《产品认证更改的条件和程序》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;

  (三)在认证有效期之内,没有违背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》第9.2条款要求和《产品认证证书暂停、恢复、撤消、注销的条件和程序》的情 况。

  (四)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。

  5 程序

  5.1 认证批准程序

  5.1.1 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连同有关检测文件,根据相应的检测要求,提交检查组、产品处或分中心/评审中心。

  5.1.2

  5.1.3 检查组对检测文件进行评定,并在检查报告中说明。

  5.1.4 认证决定人员对报送的检查文件、检测文件进行评价,核实检查结论,确认符合认证决定条件的,提交中心主任批准。

  5.1.5 中心主任对符合认证条件的,作出认证批准。

  5.1.6 如果最终的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或检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,中心主任做出不予批准认证的决定。已发生的费用不退回,需缴纳的费用不能免除。

  5.1.7 上述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按《产品认证评价结果报告程序》条款7中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5.2 认证保持程序

  5.2.1产品处、分中心/评审中心按照《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》组织对获证方进行不通知检查,并对监督文件进行审核。

  5.2.2 必要时,检测机构按照《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》的规定,对监督抽样样品进行检测,将完成的检测文件上报产品处、分中心/评审中心进行审核。

  5.2.3 合格评定人员对涉及认证暂停、撤销、恢复的监督检查文件进行评定。

相关内容
联系方式
总负责人:李总
统一服务热线:15817837773
微信咨询

  • 联系科标宇鸿
  • ————如果您需要获得服务或支持,欢迎致电我们!
  • 158 1783 7773
  • 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 :9:00-17:30    周六至周日 :10:00-16:00

    总部地址:佛山南海桂城桂澜北路28号南海万达广场4栋
    Copyright © 2020-2030 广东科标宇鸿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
    粤ICP备1808491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