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查机构认可准则
2019-11-28 | 所属分类:实验室认证 | 关键词:
1.目的与范围
1.1 本准则规定了公正的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,而不考虑其所涉及的行业,同时规定了独立性要求。
1.2 本准则供检查机构、检查机构的认可机构以及承认检查机构能力的其他机构使用。
1.3 当本准则应用于特殊行业或运行检查时,可能需要做出解释。
1.4 本标准不适用于检测实验室、认证机构或供方的符合性声明的要求。
2.术语和定义
本文件引用ISO/IEC 17020和ISO/IEC指南57并采用下列定义。
2.1 检查 inspection
对产品设计、产品、服务、过程或工厂的核查,并确定其相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,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,确定相对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。
注1:过程检查包括人员、设施、技术和方法。
注2:检查结果可用于支持认证。
2.2 检查机构 inspection body
从事检查活动的机构。
注:这个机构可以是一个组织,或一个组织的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