必备条件
(1)“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”运行三个月;
(2)已充分的识别了风险并评估了对业务的影响程度;
(3)已制定完备的业务连续性计划并有效实施。
资料清单
(1)法律地位证明文件(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),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。存在时,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;
(2)临时场所清单(如工程建设施工组织在建项目清单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的临时服务点);
(3)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标准的清单;
(4)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(适用时);
(5)业务影响分析报告、风险评估报告和业务连续性计划;
(6)BCMS体系文件,包括:方针、目标、范围、组织为过程运行及沟通而保持的信息,必须提供:组织简介、组织结构(组织机构图)、人员情况和职能分工、过程路线图/工艺流程图/过程描述(应明确说明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)及其有关的过程文件;
(7)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。
注意事项
“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”认证证书有效期是三年,期间每年要接受发证机构的监督审核,三年证书到期后,要接受认证机构的再认证。